1946年,我党再次正式酝酿在全军推行军衔制,同年1月10日哪里可以配资炒股,国共两党签订《停战协定》,双方承诺停止战争,共建一个和平国家。
1946年1月10日至31日,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。会议由国民党政府主持召集,国民党代表8名、共产党代表7名、民盟代表9名、中国青年党代表和无党派代表14名。会议通过了《政府组织案》《国民大会案》《和平建国纲领》《军事问题案》《宪法草案》5项协议。
在军队问题上,国共存在着重大分歧。国民党坚持先军队国家化才能政治民主化,共产党首先交出军队,然后才能开放民主。共产党认为,离开政治民主化来谈军队国家化,只能是军队的军阀化、党阀化。
经过反复讨论,最后通过了军队属于国家,军党分立、军民分治的整军原则和以政治军的办法,决定由军事三人小组继续商定国共两党军队的整编办法,从而挫败了国民党企图取消人民军队的阴谋。
三人小组由中共代表周恩来、国民党代表张治中、美国特使马歇尔组成。
为配合军队改编,我军的军衔工作再一次提上议事日程。
1946年2月24日,党中央发出《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》,明确提出:“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,取得正式官衔,以便在将来国防部中占有一定地位”,“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”。
展开剩余46%因此,党中央决定: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、校、尉的正规制度。
我军随即展开军衔等级评定工作,拟定了军衔等级,与1939年的那次基本一样,也是六等十六级,除将新兵改为二等兵外,其他各衔级设置和衔称均未变。
新四军、山东军区对所属部队的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。
1946年6月6日,蒋介石撕毁《停战协定》,发动全面内战,我军这次开展不久的评衔工作,又被迫中止。
1939年和1946年两次酝酿实行的军衔制最终未能实现,只是进行了两次军衔制的初步尝试,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实行军衔制作了初步探索,奠定了工作基础,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图:叶剑英(右一)与“三人军事小组”成员同周恩来(右二)、马歇尔(右三)、张冲(右四)等在张家口晋察冀军区司令员门前合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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